
公示公告
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拟建设“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”,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
建设地点: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靠山屯村,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虹螺岘片区
项目性质:改扩建
建设概况: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,在原有厂区内新增30000万t/a危险废物综合焚烧处置能力,10000t/a废酸(HW34)、10000t/a废碱(HW35)和50000t/a废盐(HW49)的综合利用处置能力,30000t/a含铬废物(HW21)、20000t/a含镍废物(HW46)和10000t/a含钴废物(HW50)的综合利用能力,30000t/a含铜污泥(HW48)和含铜化学原料(HW45)的综合利用能力,150000t/a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处置能力,20000t/a危废包装物清洗处置能力。项目新增含铜危险废物加工和危废包装物清洗生产厂房,其余依托现有厂房和库房新增和改建生产设备,项目总投资22024.77万元。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,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同时实现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。
二、建设单位:
单位名称:辽宁虹京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经理
电话:0429-4209444
电子邮箱:hongjingshiye123@163.com
三、环评单位:
单位名称: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电话:024-28202777-8061
电子邮箱:171400915@qq.com
四、环评内容:
分析拟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,预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,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,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
项目厂址附近的企事业单位、专家及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。
五、公示时间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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